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1|回复: 0

两部门发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复制链接]

530

主题

506

回帖

3110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3110
发表于 2025-12-30 1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中国网12月30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平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信551414937

GMT+8, 2026-1-13 17:27 , Processed in 0.08732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