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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我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现状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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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0:5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语】“医疗器械蓝皮书”第九部《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25)》由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组织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王宝亭、王兰明、耿鸿武主编,于清明、蒋海洪、李强、卢忠副主编;田玲、李浩等三十余位编委;共33篇报告,2篇附录。
【作者介绍】耿鸿武 清华大学老科协医疗健康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营销总顾问;杨露江苏华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叶小芳 江苏华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高级调研师


【摘 要】2024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迈入“提质扩面”新阶段。截至2024年底,全国在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共538个,2024年新增项目104个,其中挂网采购和带量采购项目数量较2023年有所减少。集采政策不断完善、规则不断优化,执行监管力度加强;挂网采购、带量采购、集中招标三类采购模式定位愈发清晰,国家、省、市三级分工更加明确。未来我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发展趋势表现为十个方面,一是,带量采购持续推进,范围不断扩大。二是,集采规则优化完善,一品一策精准化。三是,全国联采与区域协同,打破区域壁垒。四是,强化价格管理,实施动态调控,保持合理价差。五是,信用管理与结余留用政策保障集采落地。六是,国产替代进程加速,临床产品结构改变。七是,直接结算落地推进,打通回款堵点。八是,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协同推进,技耗分离促进集采发展。九是,集采执行监管加严,降价成果切实落地。十是,集中采购从“价格发现”向“价值采购”转型。
【关键词】医用耗材 政策要求 带量采购 发展趋势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价格治理是这一年的主基调。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各地持续推进集中采购,由量变迈向质变,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4年1月9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2024年集采以“扩围提质”为核心部署工作,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耗材集采,做好集采中选品种协议期满接续。2024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24〕29号),要求2024年各省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采,并强调进一步加强集采执行工作、集采中选产品质量监管、完善提升医药集采平台功能。
一2024年我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概述

(一)2024年集中采购工作计划及落实

2024年5月14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部署集采工作,减少国家和地方集采品种间交叉重叠,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局面,具体见表1。
表1 国家和地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布局
采购层级

负责单位

采购品种

国家组织集采

耗材联采办

价格虚高、有代表性意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品种。
全国联采

条件具备的省级

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耗材。
省级集采

省级

根据本地区耗材费用支出的特征和结构、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和需要,有针对性开展本省份带量采购工作。



《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具体工作安排和进展见表2:
表2 2024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和进展
采购层级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工作进展

国家组织集采

适时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耗材集采
开展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带量采购,2024年12月公布中选结果。人工耳蜗于2025年3月起落地,外周血管支架于2025年5月起落地。
开展人工关节全国统一接续采购
2024年5月公布中选结果,与首采相比平均下降6%左右,已落地执行。
全国联采

江西牵头生化类体外诊断试剂联盟
试剂品种涉及糖代谢、离子微量元素、血脂脂蛋白、肝功能、胰腺类、肾功能,仅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未参与。2025年1月公布中选结果,联盟地区陆续落地中。
安徽牵头肿瘤标志物等体外诊断试剂联盟
试剂品种涉及肿瘤标志物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仅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未参与。2025年1月公示拟中选结果,2月对部分拟中选产品开展价格调平,暂未落地执行。
广东牵头超声刀头联盟
涉及一次性使用、可重复使用、集成手柄超声刀头,15省+新疆兵团参与。2025年1月公布中选结果,联盟地区陆续落地中。
浙江牵头乳房旋切针联盟
31省+新疆兵团参与,2025年1月公布中选结果,联盟地区陆续落地中。
福建牵头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联盟
涉及单发、连发结扎夹,其中单发的不可吸收夹仅云南不参与,可吸收夹仅河北、辽宁、云南、江西、广西、海南、青海、三明不参与;连发31省+新疆兵团参与。2024年10月公布中选结果,联盟地区陆续落地中。
河南牵头冠脉切割球囊等联盟
2024年12月开展冠脉切割/刻痕/棘突/乳突球囊类耗材集中维护,暂无新进展。
河北牵头血管介入等耗材联盟
涉及血流导向密网支架、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其中,血流导向密网支架24省+新疆兵团参与,其余耗材26省+新疆兵团参与。2025年2月公布中选结果,暂未落地执行。
省级集采

抓紧“补缺”,对止血材料、补片、体外诊断试剂等已有多个省份开展的品种,通过带量价格联动等方式纳入集采范围。
【止血材料】仅北京、天津、重庆、四川、浙江、上海、广东、湖北、山东、新疆兵团未集采。已集采的省份中,湖南、江苏、福建仅市级集采过。
【补片】腹股沟疝补片仅北京、天津、四川、上海、广东、广西未集采。
硬脑(脊)膜补片仅北京、天津、重庆、云南、四川、上海、广东、广西未集采。
【体外诊断试剂】仅浙江未开展或者参与除血糖试纸、新冠试剂外的试剂集采。



资料来源:根据《通知》和全国各省地市集采平台项目信息梳理归纳。
:省级集采2024年工作进展中提及的各带量采购品种覆盖省份情况统计至2024年12月31日。
按照“十四五”规划提出的“2025年各省份国家和省级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目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层面已推进7类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分别是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类、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据江苏华招网统计,地方层面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品种接近400个,覆盖除人工器官、组织及配套材料外的16类医保耗材。
从各省的省级带量采购耗材品种数(不含国家,下同)看,除北京、天津、重庆、四川、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外,其余省份带量采购品种数均突破100个,其中河南最多,上海最少。从耗材类别数(以C码二级分类为基准)看,除江苏外各省份均已超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目标量。各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进展见表3。
表3 各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十四五规划目标及2024年进展
省份

十四五规划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目标

2024年已带量采购耗材品种数

2024年已带量

采购耗材类别数

统计口径

目标值

北京

含国家;高值

5类

66个

14类

天津

高值

5类

77个

19类

河北

高值

10类

179个

40类

重庆

高值

5类

92个

23类

贵州

国家、省级;高值

5类

166个

38类

云南

高值

5类

168个

41类

河南

国家、省级、市级;高值

5类

214个

37类

陕西

耗材

30类

131个

32类

四川

国家、省际联盟、省级;高值

5类

70个

18类

内蒙古

国家、省际联盟、自治区;

高值

5类

136个

32类

宁夏



129个

31类

甘肃

省级;高值

5类

135个

35类

青海

高值

5类

171个

44类

新疆

高值

8类

149个

39类

湖南

高值

5类

120个

30类

黑龙江

含国家;耗材

5类

137个

34类

辽宁

国家、省级;高值

5类

173个

41类

江苏

省级;高值

30类

69个

17类

浙江

省级;耗材

20类

73个

23类

福建

国家、省级;高值

10类

110个

29类

安徽

国家、省级;高值

5类

178个

45类

上海

国家、省级;高值

5类

51个

15类

广东

高值

8类

110个

26类

湖北

国家、省级;高值

5类

105个

26类

海南

高值

5类

155个

39类

广西

耗材

10类

161个

38类

江西

高值

5类

171个

43类

山西

国家、省级;高值

10类

137个

33类

山东

国家、省级;高值

15类

94个

25类

吉林

国家、省级;高值

5类

127个

31类

西藏



156个

38类




数据来源:江苏华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项数据库。以下无特殊说明均相同。
:1.“目标值”来自各省“十四五”医保规划文件。2.2024年进展统计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且不计入未发布采购文件的带量采购项目。其中“2024年已带量采购耗材品种数”统计范围为该省开展或参与的省级带量采购品种(不含国家;含省际联盟),“2024年已带量采购耗材类别数”以医保耗材分类的二级类别为基准。
(二)挂网流程持续优化,迈向高效化、便捷化
2024年1月4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医保办发〔2024〕1号),对依企业申请办理的服务事项(不含国家医保谈判、带量采购)作出统一规范,回答了“办什么、带什么、怎么办、何时办”四大问题,该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24年2月8日,印发《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明确要求医药产品挂网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两份文件的指导下,各省均已制定本省医药集采平台服务规范,并进一步优化挂网流程,确保常态挂网不少于每月一次且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
2024年10月2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依托招采子系统开发相应功能模块,企业可在国家平台提交产品信息并申请挂网,由指定省份核验信息后,全国各省共享核验结果,实现了企业在国家统一门户“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要求江西、贵州、山东于2024年11月1日起先行先试,其余省份在12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2025年1月1日起全部正式上线。该项工作增加了医药产品申报挂网的途径,有效减少企业在不同省份间的沟通成本,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也使挂网产品的价格信息更加透明。
(三)执行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成果有效落地
2024年1月1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5号),从做好供应监测、建立评价机制、加强评分运用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提及,将对上一轮集采实际供应好、评分高的中选企业可在带量比例、供应地区选择、中选顺位等予以激励;对实际供应较差、评分低的中选企业应采取一定制约,直至取消其申报资格。
2024年1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发〔2024〕31号),重点从集采产品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具体要求见表4。未来将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带量采购改革成果,惠及更多患者。
表4 国家关于完善医药带量采购执行机制的意见要点
集采环节

国家完善意见要点

进院使用

1.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医疗机构应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2.做好集采结余留用政策与支付方式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的衔接,综合体现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正向激励。
监测考核

1.加强集采品种挂网价管理,中选产品应按中选价挂网,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措施。
2.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明确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供应保障

要求健全省级层面的集采工作会商机制,省级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选择性配送等问题。
协同监管

协同推进行业综合监管,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由医保、卫健部门联合约谈,必要时将有关线索移交,推动形成鼓励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导向。



资料来源:根据医保发〔2024〕31号文整理。
(四)追溯码落地应用,实现全链条监管
2024年4月1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38号),明确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开发追溯码功能模块,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药品后耗材”的思路,逐步实现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应扫尽扫、能归尽归、能用尽用,并公布试点地区名单。据工作计划,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是全面推广阶段,国家医保局总结试点情况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2024年年底前全国各地全面开展扫码入库工作。
2024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医疗机构对于药监部门尚未要求赋追溯码的一类医疗器械,以及对于住院患者必须拆零发放的术中医用耗材,暂无须采集追溯码,并且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免费开放,以实现扫码入库出库工作高效、便捷。
耗材追溯码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国家已分三批逐步推进UDI落地应用,首批9大类69个品种于2021年1月实施,2022年6月扩至其他第III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2024年6月纳入部分临床需求较大的一次性使用产品、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疗美容相关产品等部分第II类医疗器械。
2025年1月,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表示,未来我国将建设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平台,按照“12345X”的思路采集相关信息,其中“1”指搭建一个平台;“2”指实现国家级、省级两级部署;“3”指开展采集、部署、调用三项工作;“4”指传输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三码”映射关联、大中小包装级联、追溯码识别规则、全链条追溯四种信息;“5”指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五类主体;“X”指赋能保险、银行、人工智能等其他场景。
追溯码的落地应用,将强化医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也将推动实现追溯信息在“三医”等领域的互通互享,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二 2024年我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开展情况

2024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开展,挂网采购、带量采购、集中招标三类采购模式的定位愈发清晰,国家、省、市三个采购层级间也逐渐形成明确分工,见表5。
类别

挂网采购

带量采购

集中招标

国家

——

聚焦价格虚高、有代表性意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品种。按照“一年一批”的节奏推进,采购期满品种亦陆续开启接续工作。
——

省级

依托省级招采子系统,按医保编码构建或完善省级挂网目录,将逐步实现全品种挂网,从而公立医疗机构所需耗材产品均可在平台上阳光采购。
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耗材“大品种”(本省费用支出大、基金占用多),以及国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耗材。鼓励以省际大联盟形式开展。省级采购也可授权给市级医保局或医院开展。
开展频率低。聚焦不适宜带量采购的全国性品种(如口腔牙冠),由一省组织限价或竞价采购,其他省份参照联动。
市级

仅极少数市级平台因省级挂网目录外的品种采购需求,仍保留中。
相比于省级,项目开展频率变低,采购品种多为低值耗材且与高采购层级的品种不交叉。部分地市开始探索联动降价,将外地带量成果惠及本地。
仍有少量传统招标项目开展。组织形式上有变化,如医院联盟、医院轮流牵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等。



(一)现阶段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执行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在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共计538个,具体情况见图1。


图1 全国在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情况
:1.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2.同一带量采购项目中若各品种参与地区不同,将参与地区相同的品种计为一个子项目。3.市级或市级联盟牵头开展的省级/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按实际执行范围相应计入省级采购/省际联盟项目。以下相同。
2024年进入集采政策的完善期,共新增集采项目104项,见图2。项目量虽较往年有所减少但占比提高;挂网采购实行常态增补,鲜有新项目启动;集中招标保持着较低的项目开展量,以补充集采目录为主。


图2 2020-2024年三种集中采购项目开展情况
1、带量采购
(1)各层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在执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共计303个,见图3。


图3 全国在执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情况
各省牵头及参与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情况见图4。省级采购项目开展情况见图5。


图431省牵头及参与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情况


图531省省级带量采购开展次数
(2)带量联动和接续采购情况
联动、接续是现阶段带量采购的新特点。2020-2024年,带量联动和接续项目数量整体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24年联动项目数量增幅明显,接续项目数量略有减少但占比提高,见图6。


图62020-2024年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情况
:不含未明确采购方式的带量采购项目。
(3)采购品种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502种耗材、155种试剂产品(新冠试剂除外)被纳入带量采购。其中:耗材方面,地方带量采购共计28种耗材省份覆盖率超过90% ;试剂方面,地方带量采购省份覆盖率超过90%的试剂品种有28种,见表6、7。
表6地方带量采购省份覆盖率超过90%的耗材品种
覆盖范围

耗材带量采购品种

覆盖100%

超声刀头、骨科创伤类、关节骨水泥、冠脉扩张球囊、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冠脉药物球囊、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口腔种植体、乳房旋切针、神介弹簧圈
覆盖90%以上

【缺上海】冠脉导引导管、冠脉导引导丝、双腔起搏器、手动腔镜切割吻合器及钉仓(钉匣);【缺江苏】镇痛泵
【缺上海、四川】磁定位诊断导管、磁定位治疗导管、电定位诊断导管、电定位治疗导管、电生理导管鞘、房间隔穿刺鞘、房间隔穿刺针、灌注管路、冷冻治疗导管、体表定位参考电极、心内超声导管;【缺上海、浙江】锁骨髓内钉、电动腔镜切割吻合器及钉仓(钉匣)



表7 地方带量采购省份覆盖率超过90%的试剂品种
覆盖范围

试剂带量采购品种

覆盖90%以上

【缺北京、浙江、上海】【肾功】-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α1-微球蛋白、α2-巨球蛋白、β2-微球蛋白、胱抑素、肌酐、尿免疫球蛋白G、尿素、尿微量白蛋白、尿微量总蛋白、视黄醇结合蛋白、补体C1q、超氧化物歧化酶、二氧化碳、尿酸、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心肌酶】α-羟丁酸脱氢酶、肌钙蛋白I、肌红蛋白、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缺血修饰白蛋白、乳酸脱氢酶同工酶、髓过氧化物酶、同型半胱氨酸、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血管紧张素转化酶、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



2、挂网采购
(1)耗材方面
河北、甘肃、青海、湖南、辽宁、广东、湖北、山东、天津9省实现全品种挂网。其余省份以C码为基础建立挂网体系,其中,北京、重庆、贵州、云南、河南、陕西、内蒙古、宁夏、新疆(兵团)、黑龙江、安徽、广西、江西、江苏、海南、山西16省完成C码全品种挂网;其余省对C码目录有缩减,如四川、西藏C码中的一类耗材暂不挂网;吉林C码中的中医类耗材暂不挂网;福建挂网范围小于C码范围;上海须有C码且在该市另收费目录内;浙江仅含除集中采购外的部分C码耗材和手术衣等无码产品。
(2)试剂方面
除贵州、云南、宁夏、新疆(兵团)、黑龙江、福建、上海、海南外,23省均已建立起试剂挂网。其中,北京、重庆、陕西、内蒙古、湖南、广西、江西、江苏、山西、天津按CJ码开展试剂挂网。此外,河北、甘肃、安徽、吉林等省已开展试剂贯标工作。
(3))平台情况
随着省级招采子系统的上线应用,市级平台被逐步取消或合并至省平台,市级挂网项目鲜有开展,现仅南京、广州、深圳仍开放耗材及试剂增补通道。
3、集中招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仍在交易的新冠试剂招标项目外,省级方面,仅四川、新疆有项目在执行中;市级方面,新疆北中南联盟&阿克苏、四川阿坝州&凉山州&宜宾、福建南平&龙岩、广东深圳&广州、河南开封、湖南湘西州、江苏苏州有项目在执行中。
三 我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发展趋势

202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优化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2025年我国集中带量采购将进入巩固与提升的关键期。政策重心从“扩面降价”转向“稳价提质”,通过动态调整中选规则,确保降价不降质,推动行业向规范化、可持续方向发展。2024年12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和地方牵头的耗材集采,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并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
未来我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发展趋势表现为十个方面:
一是,带量采购持续推进,范围不断扩大。2025年,省际联盟和省级采购带量采购品种覆盖将更加广泛。市级集中采购将扩大“补充”范围,向县域医共体延伸,重点覆盖基础耗材和低值医用材料。新形态的集中采购,如试剂+设备的“套餐采购”、AI辅助耗材等新型产品的采购,也将逐渐进入集采范畴。
二是,集采规则优化完善,一品一策精准化。巩固带量成果并延续带量效应是现阶段带量采购政策的关键课题,2025年政策重心已从“提速、扩面、降价”转向“提质、扩面、稳价”,其中“提质”要求集采规则科学完备、集采产品质优价廉、集采成果切实落地;“扩面”要求集采品种、采购主体、受益群体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稳价”要求集采降价成果的延续性、市场价格大盘的稳定性。针对不同品类特性,集采规则趋向精细化。一品一策的差异化集采策略可以有效平衡市场竞争与行业创新,避免“一刀切”带来的供给风险。
三是,全国联采与区域协同,打破区域壁垒。省级联盟加速向全国性采购升级,浙江和福建牵头的省际联盟已经实现全国联采,覆盖32个省级单位,2025年此类项目在政策的引导下会越来越多。全国联采通过统一规则、协同议价,降低行政成本,避免地方保护,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
四是,强化价格管理,实施动态调控,保持合理价差。深化价格联动机制,对已集采品种实施常态化监测。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对价格虚高的品种持续挤压水分,对供应不稳定或成本上升的品种动态调整中选价。同时,建立企业内和企业间同品差价调控机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约束非中选产品挂网价,违规产品暂停采购。
五是,信用管理与结余留用政策保障集采落地。信用评价制度与医保结余留用政策已成为集采执行的核心抓手。截至2024年底,国家医保局共公告“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严重”失信企业40家、“中等”失信企业76家、“一般”失信企业612家。2025年将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制度,一是调整评价标准,将现行四档失信等级调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二是强化惩戒力度,对于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医药集采机构工作人员行贿,以及参与伪造医疗处方、检测报告等文书资料,在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的企业,从重给予评级处置。“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激励机制,将医保节约资金返还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集采执行率纳入绩效考核例,激励医疗机构准确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保证集采结果落地执行。
六是,国产替代进程加速,临床产品结构改变。五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采,国产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上升趋势,如冠脉支架从国采时国产化率70%上升到接续采购的80%;骨科人工关节也从 52%上升到67%。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产化率骨科脊柱类耗材70%、人工晶体60%、骨科运动医学类45%、人工耳蜗30%。
七是,直接结算落地推进,打通回款堵点。为破解医院“回款难”问题,国家鼓励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缩短回款周期至30天内。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 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集采耗材直接结算,2026年全面实现集采耗材直接结算。“集采耗材直接结算”亦被列入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天津、内蒙古、青海、湖南、福建、海南、江西、山东、辽宁(部分地市)、湖北(鄂州先试点)、河南&陕西(部分医疗机构)已实行集采耗材直接结算。未来,直接结算政策的推进速度将加快,更多省份将加入直接结算队伍中。
八是,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协同推进,技耗分离促进集采发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集采形成合力,通过“技耗分离”原则降低耗材占比,引导医疗机构减少对高值耗材的过度依赖,提升技术劳务价值。2024年起,国家医保局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截止2025年3月底,陆续编制出台2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立项指南的出台标志着统一规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入快车道,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各省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价格的调整,在2-3年内形成全国统一价格。国家医保局明确,与集采耗材紧密关联的手术治疗类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
九是,集采执行监管加严,降价成果切实落地。强化集采产品进院、配送与使用监管。国家医保局要求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平台采购,实时上传库存与流向数据,并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同时,将高值耗材网采率纳入医保飞行检查,对未完成协议量、高价非中选产品使用异常的机构进行约谈。2024年,国家医保局陆续出台医保办函〔2024〕5号文、医保发〔2024〕31号文,围绕集采产品进院使用、供应配送等环节提出相关要求,并结合监管考核机制,形成全流程保障链。
十是,集中采购从“价格发现”向“价值采购”转型。我国医用耗材集采需在“保基本”与“促创新”之间找到动态平衡,通过规则创新、机制完善与技术赋能,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患者和医疗机构对耗材的需求不再仅仅满足于价格低廉,而是更注重质量、性能和适用性等。价值采购能够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需求,适应医疗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未来将有更多的数据和技术手段用于对医用耗材的价值评估,为价值采购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推动价值采购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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